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闫桂娟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对医学会的首次鉴定不服怎么办?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5-10-29 16:34)    点击:257

对医学会的首次鉴定不服怎么办?

  再次鉴定的申请,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医学会作出的首次鉴定结论,依照本《条例》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请求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给予再次鉴定的书面申请。

  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的;

  2、必须是对地方医学会作出的首次鉴定不服所提出的,其“不服”的内容可包括对事实的认定、法律法规的适用和鉴定的程序等事项;

  3、必须是依照本条例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期限;

  4、必须是向送达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5、提起由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的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再次鉴定的申请书时,必须按照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同时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及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出具的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闫桂娟律师提供“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工商查询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闫桂娟律师,闫桂娟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闫桂娟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674350096,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闫桂娟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通化律师 | 通化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闫桂娟律师主页,您是第23145位访客